释义 |
法律主观: 单位缴纳比例个人缴纳比例合计 养老保险 22% 8% 30% 医疗保险 12% 2% 12% 失业保险 2% 1% 2% 住房公积金 7% 7% 14% 生育保险金0.50%- 1% 工伤保险金0.50%- 1% 44% 18% 63% 发工资时: 借:应付工资(应发工资) 贷:银行存款(实发工资) 其它应付款——社保(个人代扣社保) 其它应付款——公积金(个人代扣公积金) 应交税金——应 交个人所得税 (代扣个税) 交纳社保时: 借:管理费用(单位交纳的养保、失业金、生育保险等部分)25% 应付福利费(单位交纳的医疗金)12% 其它应付款——社保(个人代扣部分) 贷:银行存款 交纳公积金时: 借:管理费用(单位交纳部分)7% 其它应付款——公积金(个人代扣部分) 贷:银行存款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