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机关的监督范围 |
释义 | 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依法包括,对公安机关的侦查监督,对法院的刑事,民事的审判监督,对司法部门监管监所的执行监督等。 检察机关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1)刑事案件侦查监督,确保侦查活动合法、公正、有效;2)刑事诉讼活动监督,保障公诉环节的合法性和公正性;3)法律适用监督,核查法律适用是否正确、公平;4)行政执法监督,对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5)司法活动监督,监督法院的审判活动;6)执行活动监督,确保判决和裁定的执行符合法律规定;7)维护人权和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保障司法公正。 国家行政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什么产生 国家行政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四条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第一百八十七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第一百八十八条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有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一百八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的,应当制作抗诉书。 第一百九十条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