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民法典物权处分有效吗 1、物权处分有没有效,要依据处分有是否有处分权而定。 2、如果物权所有人处分物权的,处分一般具有法律效力。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第二百三十五条【返还原物请求权】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2)第二百三十六条【排除妨害请求权】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3)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物权取得登记怎么办理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这四种财产设定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 2、《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4、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5、知识产权的质押应当向有关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才能使得质权生效。 6、应收账款的质押,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