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收货人不明或者没有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承运人有权依法提存货物。提存货物是承运人依法获得的权利,目的是为了让承运人尽快完成物品的交付,免除对物品的保管责任,同时获得运费的请求权。 法律分析 承运人提存货物的规定为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时,承运人可以依法提存货物。承运人的提存权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其目的在于使承运人尽快完成运送物的交付,免除对运送物的保管义务,并获得运费的请求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条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收货人逾期提货的,应当向承运人支付保管费等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七条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依法可以提存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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