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未取得孩子抚养权该怎么做 |
释义 | 离婚未取得孩子抚养权的处理办法如下: 1、应当坚决要求行使探视权,且必须与孩子保持不间断的亲密接触。 2、如果对方阻碍探视权的行使,那么就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尽可能的收集具有直接抚养权的一方对孩子学习、成长不利的证据。 4、一旦时机成熟,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 一、变更抚养权方法是什么? 离婚夫妻双方变更抚养权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几种: 1、直接抚养方因故不宜或无力抚养,直接抚养方因疾病、服刑等原因,不宜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出现经济困难,无力再抚养子女。 2、子女由祖父母代抚养。 3、未获抚养权方实际抚养子女达一定期限。 4、未直接抚养方无法行使探视权,生活中,部分直接抚养方采取变更居住地、子女就读学校等手段藏匿子女,阻碍另一方行使探视权。 未直接抚养方以探视权被拒,不利于与子女的感情沟通为由要求变更抚养权。 5、子女想更换直接抚养方。 二、如何才能够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变更抚养权的流程:1.夫妻在离婚后,一方或双方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2.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3.如协议不成,可通过打官司诉讼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孩子抚养权。4.抚养权变更需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带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5.孩子年满18周岁的,无需任何人的监护与抚养,所以孩子年满18周岁后,不再存在抚养权变更的问题。二、子女抚养权变更的条件:《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三、离婚协议可不可以拒绝探视权 离婚协议不可以拒绝探视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亲或者母亲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中止探望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权。可见,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可以按照约定享有或不享有探视权,应当配合探视的一方拒绝履行义务,不配合对方行使探视权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探视权的执行法院一般只会采取措施消除障碍,而不会对孩子的个人采取强制措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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