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我国中央国家机构从其行使权力的属性来看,可分为的类型有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元首和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军事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宪法规定的国家机关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为国家权力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为国家元首,国务院为国家行政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属于国家军事机关,人民法院为审判机关,人民检察院属于检察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