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警察办案不公平的当事人可以去上一级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的机关会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如果经过审查核实,警察办案确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行政处分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受行政处分的人民警察,按照相关规定,可以降低警衔、取消警衔。《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