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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浙江省独生子女陪护假2022年新规定
释义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二天,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晚育的,男方可享受七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晚婚晚育的,应当给予奖励和照顾。具体办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
    一、产假申请天数: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二、产假流程怎么走:
    1、产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2、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3、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
    三、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1、发放时间: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至独生子女年满14周岁。
    2、发放标准:每年不低于100元。
    3、发放群体: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符合申领条件的职工。
    4、发放渠道:由单位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
    如果夫妻双方都是企业职工,也就是通常说的双职工,则这部分钱由两个单位平摊。
    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亡故,则由另一方所在的单位全数发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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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3:2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