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免于刑事责任的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4、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可以免于刑事责任。 一、国家法规定,公安机关有哪些不予批捕的情形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不批捕或不予逮捕:(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醉驾不被起诉的规定 醉驾不被起诉规定的情形有: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滥用职权能免处吗? 滥用职权只有在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免处刑罚: 1、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