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年龄:年满18岁。 每年12月31日以前满18岁的男性公民。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大学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到二十四周岁之前。 一、兵役免征、缓征和不征: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免征。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劳动力或者是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可以缓征。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征集。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公民,不征集。 以上就是律师对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兵役法》 第十五条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行政区域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初次兵役登记可以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进行,也可以到兵役登记站(点)现场登记。进行兵役登记,应当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该内容由 冯颖琼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