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裁定无罪释放,检察院再次起诉可行吗? |
释义 | 法院终审后,检察院有权抗诉,可引起再审。再审由下级法院或原审法院进行,再审案件需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案件可按一审或二审程序审判,判决为终审。再审案件需尽快审结,延期不超过六个月。检察院提出抗诉后,一个月内应作出决定,下级法院审理案件期限同样适用。法院在再审期间可中止原判决执行。综上所述,只要合法证明存在,案件可得到受理。 法律分析 是可以的;《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第二百四十四条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第二百四十五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第二百四十六条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四十七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综合上面所说的,法院终审之后就意味着判决结果已经出来,但如果检察院要进行抗诉的话,那么也可以得到支持的,只要有合法的证明就一定能得到支持,从而法院可以进行再审,所以,案件的处理都是有不同的方式,只要合法就可以得到受理。 结语 法院终审后,判决结果已定。然而,如果检察院发现错误并提出抗诉,法院将予以支持。合法的证据能够促使法院进行再审。因此,案件处理有多种途径,只要合法,都能得到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四章 死刑复核程序 第二百四十七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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