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构成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 |
释义 |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是指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行为。 认定: (一)按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9月24日下发的《关于严厉打击偷渡犯罪活动的通知》的规定,行为人收受他人贿赂,为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或者予以放行的行为,既触犯受贿罪,又触犯了本罪,实行数罪并罚,并从重处罚。 (二)本罪为行为犯,行为人只要为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办理了护照、签证等出入国边境证件的行为,不论其是否造成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结果,除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以外,都构成本罪。 一、偷越国边境罪判几年? 犯本条罪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是指行为人多次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的;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多的;因受贿或者索贿而放行他人出入境的等等。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行为。 二、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判多久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是指行为人多次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的;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多的;因受贿或者索贿而放行他人出入境的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五条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或者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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