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配的福利房离婚怎么分割 |
释义 | 离婚时分割福利房:若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否则不分割;若为共同财产,需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则法院根据利益原则判决。单位福利房产权属于单位,职工拥有有限产权。福利房可以出售,但需遵守单位同意和优先购买权规定。 法律分析 一、分配的福利房离婚怎么分割 分配的福利房离婚如下分割: 若该房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则不得分割的,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若该房产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的,则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生活、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单位福利房产权属于谁 单位分给职工的福利房产权属于单位。职工拥有有限产权,一般在5-10年按一定比例购买后才可领取房产证,获得全部产权。参加福利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法律依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三、福利房能出卖吗 可以出卖,但是不能随意进行交易,在购买之前,首先要了解这种房子的权属性质,其次要了解在出售的时候,是否需要经过单位的同意,最后要知道单位是否想要回收,因为单位是有优先购买权的,如果单位选择购买,那么员工就不能对外出售这套房子,只能把它卖给单位。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福利房在离婚时的分割原则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以保障生活、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单位福利房产权属于单位,职工拥有有限产权,购房人在满足一定条件后才能获得全部产权。福利房可以出售,但需遵守单位的规定,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在购买或出售福利房时,应了解其权属性质、单位的意愿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