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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主要包括什么
释义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主要包括:
    1.自愿原则。离婚财产分割都是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4.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5.无过错原则
    一、一方有外遇另一方能少分一点财产吗
    出轨对离婚财产分割几乎没有影响,但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二、结婚前买的房子结婚后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的
    结婚前买的房子结婚后不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
    1、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协商不成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如下:
    1、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平等地分割包括房子在内的共同财产,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三、夫妻共有财产有产权的房屋怎么处理
    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情况基本上平均来分割。
    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就是指在一方存在过错的时候,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及对无过错方对分财产。此项原则根据地区的实际操作不同,没有明确的定论。主要还是看法官是否认可此项分割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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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8:5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