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的补充协议要怎么写 |
释义 | 离婚协议的补充协议要有六个内容,具体如下: 1、写清楚订立双方的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 2、订立离婚补充协议的理由; 3、写清楚具体的约定事项; 4、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公序良俗; 5、亲自签名并写日期; 6、订立方的亲自签名和订立日期。 根据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来说,补充协议多数时候,是对原合同当中的一些内容作出说明,或者增加一些必要的内容,对原合同进行补充。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一、合同附加条款与正式条款有冲突 以补充协议为准。因为补充协议可以视为合同双方主体对合同的变更协商一致了,不过这个新的约定一定要明确约定,不能模棱两可。补充协议中一般都会在尾部写明“原合同与本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值得注意的是,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二、补充合同的效力如何 合法订立的补充协议是有效的。 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补充合同的效力优于主合同的效力。时间在后的约定,实际上是对主合同的原约定的重新修订变更,应当按照补充协议的规定执行。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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