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刚上班一周的押金无法收回,怎么办? |
释义 | 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一些关于医疗保险理赔申请的问题,包括垫付押金未退还的问题以及医疗保险理赔申请的流程和注意事项。文章中提到,用人单位收取了押金却未能退还,劳动者可以联系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同时,文章还介绍了医疗保险理赔申请的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包括入院登记手续、起付线、转诊手续等。 法律分析 一、关于垫付押金未退还的问题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雇佣劳动者时,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同时也不得收取财产。如果用人单位收取了押金却未能退还,劳动者可以联系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二、医疗保险理赔申请 1、入院或出院时都必须持医疗保险IC卡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办理出入院登记手续。住院时个人先预交医疗费押金,出院结帐后多还少补。未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前发生的医疗费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因急诊住院未能及时办理住院登记手续的,应在入院后次日凭急诊证明到医疗保险管理窗口补办住院手续(如遇节假日顺延),超过时限的医疗费自负。 2、参保人员住院后统筹基金的起付线:起付线各地标准各有不同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3、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诊或转院的,须经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诊断后提出转诊(院)意见,由所在单位填报申请表,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市(区)社保机构批准后办理转诊(院)手续。 转院限于省特约医院,其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其报销标准要先自负10%,再按本地规定计算可报销金额。 4、在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各定点医疗机构会按照相关政策计算医保报销金额和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其报销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本人结算。 拓展延伸 签劳动合同的合适期限是多久 1、《劳动合同法》强制规定:企业必须要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其实,签订劳动合同只不过是种形式,意义不是很大。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离职,提前3天;在合同期内,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就可以正当离职了,所以没有必要纠结于劳动合同签几年最合适。 但是,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合同内容,包括其中的额外补充条款。有些“补充条款”是针对公司给你的某些“特殊照顾”,如果你接受了,就意味着你要老老实实地“回报”,要想提前离职可得考虑成本。 2、所以,劳动合同一般签几年最好没有具体的规定,因为签劳动合同是要双方自愿的,协商好签几年就可以了,再说合同到期后还可以续签,在合同没到期时也可以提出辞职,但是对于劳动合同中的各项条款还是要细看明白才行。 结语 劳动者如果遇到垫付押金未退还的问题,可以联系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而医疗保险理赔申请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入院或出院时必须持医疗保险IC卡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登记手续;2、住院时需预交医疗费押金,出院后多还少补,未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前的医疗费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3、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诊或转院的,需经过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的诊断,并填报申请表,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转诊手续;4、在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各医疗机构会计算医保报销金额和个人应自付的金额,报销金额由医疗机构和社保机构结算,个人应自付的金额由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本人结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