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双方因民事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需根据双方的过错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来说,先动手一方过错责任较大,当然如果对方侮辱、诽谤在先,情节恶劣的,那责任就另当别论,具体双方责任大小需要法院综合全案来确定的。如果一方无故殴打另一方,那么被打一方可以采取正当防卫,给对方造成的损伤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国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