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司法鉴定应注意什么手续 |
释义 | 申请司法鉴定应注意的手续: 1、受理方查验司法鉴定委托书,审查委托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听取委托方与鉴定相关的案情介绍和鉴定的具体要求。但委托方不得暗示或者强迫鉴定机构或鉴定人作出某种鉴定结论。 3、双方共同审查、核对鉴定材料(含检材、样本、样品等)的名称、来源、提取固定方法、产生的时间、数量、质量、性状、保存状况等。鉴定委托方要对鉴定 材料来源的可靠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要对每件(份)材料的来源情况予以说明并签名确认。受理方应逐一核实有关情况并对鉴定条件表明态度。 4、根据鉴定材料的状况共同商定鉴定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受理本院及下级人民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下级人民法院可逐级委托上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鉴定。 一、何种情形可以申请补充鉴定 可以申请补充鉴定的情形: 一、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二、原鉴定项目遗漏补充鉴定可由原司法鉴定人进行,也可由其他司法鉴定人补充司法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人超出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职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货材料是虚假的或事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相矛盾;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但不回避的; 6、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发表错误鉴定结论的。 二、交通司法鉴定申请程序是什么 由鉴定人负责核对委托人(代理人)身份,决定受理的,应当复印委托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收取委托人的介绍信,并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1附属材料归档。审核鉴定委托书、审核鉴定材料以及商议委托鉴定事宜。经初审,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填写《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报鉴定机构负责人审批。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2附属材料归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四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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