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诉后是否再起诉 |
释义 |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对于民间借贷案件,原告撤诉后,可以再次起诉,法院应予受理。两次起诉期间需间隔多久是没有法律强制规定的,是没有限制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起诉应视为诉讼时效中断,但撤诉应否具有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力,是存在争议的,一般认为应依在撤诉时,是否已将起诉状副本送达义务人或者口头告知等方式将权利人以提起民诉讼方式主张权利的意思表示告知义务人为区分标准。如在撤诉时,起诉状副本已送达义务人或者法院已以口头告知等方式将权利人以提起诉讼方式主张权利的意思表示告知义务人的,则撤诉具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反之,未送达和未告知的,不具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因此是否撤诉和何时再次起诉应注意诉讼时效,防止撤诉后再次起诉导致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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