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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指定了某个人,该案件应该如何处理?
释义
    人民法院办案程序:主要分为立案、受理、开庭、宣判。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可以再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法院判错案件怎么办?如果法院判错案件怎么办?
    1、如有证据显示错误判决,且判决书没有生效,则可以直接上诉到上一级法院。2、如有证据显示错误判决,但是判决书生效且在生效之后六个月之内,则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3、如有证据显示错误判决,但是判决书生效六个月之后,那么就只能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了。《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刑事案件起诉法院了,无罪的几率大吗?
    未经司法机关依法判决有罪,对刑事诉讼过程中的被追诉人,推定其为实际犯罪人是有罪推定。但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并没有采取有罪推定原则。《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第二百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我有一笔经济案件,法院已经立案了,请问接下来我们做什么?法院多长时间开庭?
    法院起诉多久开庭,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由法官根据案件总数量和已排案时间来确定,具体可询问承办案件的法官。法官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理完毕,适用简易程序的是在三个月内审理完毕,在审限内一定会开庭,并及时通知当事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法庭案件判决错误怎么办法法院判决错误怎么办?
    法院判决、裁定有错误时的处理办法1、当其他的各级法院发现本院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发现存在错误时,并且认为需要再次审理,应当将此提交给审判委员会讨论来做定夺。民事诉讼法中允许法院对本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出现错误时进行纠正,所以各级法院可以中止原来的判决的执行,然后重新组成新的合议庭进行再审。2、最高人民法院发现地方各级法院的判决、裁定有错误时,有权利提审或者指定下级的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再审。如果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当下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后要将新的审判结果上报给最高人民法院。3、上级人民法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错误时,可以提审或者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并且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可以进行监督,使其能够对错误进行纠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第二百零八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我被法院执行了,下一步该怎么办?
    法院执行不了的办法是: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被告确实没有执行能力的,只能中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该内容由 林上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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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6:3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