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政策不允许卖车位 |
释义 | 不允许卖车位的新政策是:公摊车位属业主共有车位,不允许出售、出租或赠送。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计算在内的、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内的以及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的,此部分车位属于业主所有,不允许买卖交易。 一、只有租赁合同的车位可以转让吗 可以转让,但是必须经过车位所有权人的同意才有效。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般小区的车位是列入公摊面积计算的,即不归任何单独个人所有,而是归小区里所有业主共有。 小区的地上车位及地下车位只可以出租,由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如果是新车位,直接与物业公司签订租凭协议。 二、车库无证拆除能赔偿吗 车库无证拆除不能赔偿。车库没有产权,不能买卖。无证停车位不具备销售条件,物业公司只能以租赁使用权的形式出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三、开发商有权将小区车库卖给并非业主的人或单位吗 小区车位,只有在满足业主所需车位后且有剩余时,开发商才可以允许业主以外的人使用小区的车位。但开发商不能通过出售等方式转移车位所有权,只可以通过出租方式给业主之外的人。开发商将车位出租给业主之外的人时,不得影响小区正常的物业管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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