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租赁权比抵押权优先,如果先成立租赁合同再设定抵押权,租赁关系继续有效。抵押权先设立,则抵押权优先,抵押物出租后抵押权实现,租赁合同不具约束力。如果租赁权先于抵押权设立,则租赁权优先于抵押权。当租赁合同先成立时,其后出租人又以该出租物设定抵押时,该租赁关系继续有效,抵押权人不得组织租赁权的实现。如果抵押权先于租赁权设立,则抵押权优先。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