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时彩礼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彩礼男方在婚前赠与给女方的,那么彩礼应被认定为是女方婚前的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彩礼仍归女方一人所有。如果女方是婚后才收到的彩礼,只要没有特殊规定,那么彩礼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