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居住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非深户籍人员申领居住证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 2、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办理深圳居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1、按规定填写《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数码照相回执。申请人到开通网上认证的照相馆拍摄数码照相并取得照相回执。 4、按规定提交以下文件资料之一: (1)以从业提出申请的,由用人单位登录深圳市居住证/劳动就业登记网上申报系统,网上提交电子数据后,持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和办证人员名单集中申办。 (2)以拥有物业提出申请的,提交申请人所居住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产权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房地产权证》所有人的配偶、子女在申办居住证时还需提供户口本和《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以人才、海外人才身份申请居住证的人员,提交市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办理深圳居住征手续是怎样的? 1、持证人到居住证受理点申请签注的,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受理点经初步核对,符合条件的,受理申请并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条件的,即时告知理由。 2、持证人通过网络申请签注的,应当通过居住证账号登陆网上办证系统,填报有关信息,申请材料完备并提交成功的,系统出具受理回执。 各相关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即时签注;不符合条件的,受理点应当即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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