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劳务分包资质? |
释义 | 建筑劳务分包资质的要求有: 1.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本专业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企业中级、高级工不少于50%,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企业近3年工程质量合格; 5.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建筑劳务分包资质的申请条件是: 一、企业净资产在200万以上。 二、技术负责人的工程业绩良好。 三、拥有有办公经营场所。 四、技术负责人要求工程序列中级职称或高级职工。 五、企业中级工人数不少于50人。 六、施工现场管理5人,施工员、安全员、劳务员等配置齐全。 劳务分包有哪些形式 1、自带劳务 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 2、零散劳务 零散的劳务承包。指企业临时用工,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招用工人。 3、成建制劳务 成建制的劳务分包。指以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地承包劳务作业。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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