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股份有限公司注销是指将公司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登记簿上予以删除,使其彻底终止法律实体资格,不再存在于法律上的公司撤销方式。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规,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需要进行清算、报告审查、公告告示等程序,且必须通过公告告示,以便向社会公示并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具体流程:1.召开清算组织会议,选定清算组织负责清算工作。2.编制清算方案,提交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审批并公告告示。3.完成清算,编制清算报告并提交报告审查机关审查,并按照要求注销相关税务登记。4.清算报告获得审查机关批准后,公告告示股份有限公司清算财产状况及债权人。5.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清算组织负责提交资料并缴纳注销登记费用。需要注意的是,如未完成清算、债务和赔偿责任,或者经营期满、解散情形下未完成法定清算,股份有限公司是禁止注销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决议的,应当依照规定程序进行清算。清算后未发现有应清偿的债务,或者全部清偿完毕,并经决议通过后取得报告审查机关的书面确认,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