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板突然跑路,工资拖欠成谜,劳动者怎么办? |
释义 | 劳动权益保护途径:1、向劳动部门投诉、举报违法行为,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和经济补偿;2、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劳动争议,需在一年内提出申请;3、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法律分析 1、向劳动部门投诉、举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2、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3、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拓展延伸 劳动者权益受损,老板跑路拖欠工资,如何维权保障合法权益? 当劳动者的权益受损,老板跑路拖欠工资时,维权保障合法权益是至关重要的。首先,劳动者应该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合同、工资单、通讯记录等,以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其次,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工会寻求帮助,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要求他们介入调解或提起诉讼。同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寻求法律建议和代理。另外,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媒体曝光、集体维权等方式增加舆论压力,促使老板履行义务。最重要的是,劳动者要保持冷静和耐心,坚持维权到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维权保障合法权益,多种途径可选。一是向劳动部门投诉、举报,依法追讨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二是申请劳动仲裁,需在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三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此外,收集证据、寻求劳动监察部门、工会、律师的帮助,曝光、集体维权等方式也可考虑。坚持维权,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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