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时,能否向法院提起诉讼? |
释义 | 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申请撤销。根据《仲裁法》第58条规定,仲裁裁决存在多种情形可申请撤销,如无仲裁协议、裁决超出仲裁协议范围、程序违法、伪造证据等。劳动仲裁裁决一般在45天内结束,可延期15天。特定情形下,仲裁期限按规定计算,如补正材料、增加变更仲裁申请、合并处理、案件移送管辖等。 法律分析 一、对仲裁结果不服是否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1、如果对仲裁结果产生异议,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的。一般期限为6个月。如果出具的证明材料具有以下情形的可以对法院申请撤销: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仲裁结果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等; (3)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仲裁结果涉及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影响公众裁判的证据等; (6)仲裁人员在审理案件期间具有受贿、徇私舞弊等行为。 2、法律依据:根据《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证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人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二、劳动仲裁裁决一般多久做出 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计算; 2、增加、变更仲裁申请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3、仲裁申请和反申请合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反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4、案件移送管辖的,仲裁期限从接受移送之日起计算; 5、中止审理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内; 6、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另行计算的其他情形的。 结语 根据《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仲裁结果不服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申请期限一般为6个月。撤销的情形包括没有仲裁协议、仲裁结果超出协议范围、程序违法、伪造证据、对方隐瞒证据、仲裁人员受贿等。劳动仲裁裁决一般在45天内做出,如有特殊情况可延长15天。根据具体情况,仲裁期限可能会有所变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三十九条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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