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房产权如何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 |
释义 | 对没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买卖时,可能对买卖协议进行公证。公证只是对房屋买卖行为的真实性进行的证明,但不能证明房屋产权的合法性。 一、房屋买卖合同能公证么 房屋买卖合同能公证。房屋买卖合同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于当事人之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证机关经过审査,认为当事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既真实又合法的,即可出具公证书。 二、有抵押的房产可以办理房屋买卖公证吗 有抵押的房产经抵押权人同意能办理房屋买卖公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经抵押权人同意,可以采取转按揭的方式买卖已设定抵押权的房产并进行公证,但房产在抵押期间不能进行过户等交易行为,只有在解除抵押后才能过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受理: (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二)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范围;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该公证机构在其执业区域内可以受理公证业务的范围。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的,公证机构应当受理。 对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条件的申请,公证机构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对因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可以受理该公证事项的公证机构申请。 第四十八条公证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应当不予办理公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又无法补充,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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