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个体户注销原因有如下几个: 1、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更换业主); 2、个体工商户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被吊的; 3、因其他原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被收缴的; 4、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 如果您的经商范围只是商品销售的话,应办理国税税务登记的,如果是没有实际商品销售,可以办理工商变更,带着新的工商执照前往主管国税税务所的综合服务窗口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就可以了。 (一)办理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条例登记管理条例》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予以签字确认; 5、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决定 (四)办理期限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 (五)收费 免收费 公司的营业执照如果丢失一般是第一时间办理挂失,或者进行注销也是可以的,具体的流程在正文中给出了详细的解释,根据各地的政策不同有不同的要求可以灵活变通。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正本丢失,应当马上到地级市的报刊进行刊登,避免他人盗用营业执照的信息用作他用。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个体工商户名称的登记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地区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登记管理工作。 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大中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分局是个体工商户名称的登记机关。登记机关可以委托工商行政管理所以登记机关名义办理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