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执行涉外合同中的附加条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执行涉外合同中的附加条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合法合规:附加条款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双方协商:附加条款必须经过双方协商,确保合同内容明确、详细、具体。 3. 合同一致:附加条款必须与合同主体条款相一致,不得与主条款相冲突或超出合同范围。 4. 不损害第三方利益:附加条款不得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5. 合同法定原则:附加条款的内容应遵循合同法定原则,即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交易、有偿合同。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合同是当事人自愿订立的,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合法诚信、公平合理的原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三条:“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交易习惯或者经营方式,在合同中约定一些特别的条款(附加条款),但是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也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四条:“合同的附加条款应当与主条款相一致,不得与主条款相冲突。”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合同的订立、履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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