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的儿媳能要公婆的遗产吗 |
释义 | 离婚后儿媳没有权利继承去世婆婆的遗产份额,因为儿媳不是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但是这里的子女不包括姻亲关系形成的子女,即不包括儿媳和女婿。除非是婆婆在去世前在遗嘱中指定让儿媳继承遗产的,否则正常情况下儿媳是不能继承婆婆遗产的。 一、儿子继承父母的遗产儿媳有份吗 儿子继承父母的遗产儿媳是否有份,要按具体情况来定。如果儿媳在公公和婆婆在世前,对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那么就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是如果儿媳在公公和婆婆在世前,没有对其尽到主要赡养义务,那么儿子在继承父母的遗产时,儿媳就没有份。因为在法定继承顺序中,儿子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婚前个人财产应该如何继承 婚前个人财产如何继承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有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继承; 2、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就按照法律有关规定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按照顺序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那么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公婆婆或者丧偶女婿对公公婆婆履行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三、儿媳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吗 需要看是否尽到主要赡养义务。儿媳由于与公婆并非是血缘关系,故此在法定继承之中,只有是丈夫死亡后,然后儿媳尽到了赡养公公婆婆的义务时,才会获得法定继承权。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形,儿媳因为仅有姻亲关系,并不能参与到死者的遗产分割当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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