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阻碍被收买的儿童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释义 | 聚众阻碍被收买的儿童罪的犯罪的认定方式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公务活动,同时又包括被收买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要件,必须是十六周岁以上的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公务的首要分子。实际上因本罪客观行为特征决定了要有一定威望、号召力的人,故少有未成年人成为该罪主体,由于本条规定的限定,构成该罪的主体必须是首要分子。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在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中,行为人故意的内容具体表现为,明知对方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且正在依法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而故意聚众予以阻碍。 一、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罪需要的犯罪构成一般会是: 1.本罪的主体要件,必须是十六周岁以上的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公务的首要分子。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4.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 二、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构成是什么 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害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其既侵犯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而且还侵犯了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被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必须是直接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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