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失致人重伤罪量刑情节 |
释义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过失致人重伤罪的主要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健康权利,犯罪对象是有生命的自然人; 2、客观方面实施了非法严重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3、主观方面是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重伤他人的结果,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重伤他人的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重伤他人的结果。 过失致人重伤罪怎么构成的? 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构成: (1)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2)主观要件:主观上具有过失,必须是过失,如果是故意不构成本罪; (3)客体要件: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健康; (4)客观要件:客观上必须造成致人重伤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过失爆炸罪与过失致人重伤或致人死亡罪的界限 过失爆炸罪与过失致人重伤或致人死亡罪都是过失犯罪,主要区别在于: 1、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过失爆炸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其侵犯的对象具有不确定性;过失致人重伤或致人死亡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侵犯的对象是特定的人身。 2、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过失爆炸罪既可以表现为致人重伤或死亡,也可以表现为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过失致人重伤或致人死亡罪虽然也造成他人重伤、死亡的结果,但不危害公共安全。如果过失爆炸的行为只引起特定人的伤亡,而不危害公共安全的,则应以过失致人重伤或致人死亡罪论处。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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