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孩子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单亲爸爸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单亲爸爸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单亲爸爸凭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和自己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出生证明补办时,首先需要申请人携带新生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去原分娩的机构填写出生证补发的申请表。然后由原分娩的机构审核申请人的申请。最后申请人需要携带分娩机构提供的首次签发登记表或分娩等复印件材料,交给当地妇幼保健院的出生证补发部门。办证人员收齐资料后,需要在出生证明的系统内进行审核、打印以及签发。 给孩子上户口需要的资料有: 1、必须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页。包括原件及复印件。并且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年龄出生日期名字要相符; 2、夫妻双方必须携带结婚证。由此来查看夫妻是否已经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3、夫妻双方必须携带单位或街道的证明信; 4、必须携带由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 5、孩子的准生证。 新生儿上户口流程: 1、先要在医院把孩子的出生证明办了; 2、由父母携带出生证明和户口本等材料去户口登记机关申请; 3、户口登记机关对资进行审核,资料齐全并且符合条件的就给上户口。一般最好在出生一个月之内就把户口上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 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