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注销公司前法律纠纷的处理方法: 1、公司被注销后,如未进行清算或者破产的,以该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作为当事人; 2、公司经过清算或者破产程序的,公司债务视为处理完毕。如有未了结的债务,应以从公司取得清算资产的股东为诉讼主体。 注销公司的流程: 1、第一步:成立清算组。公司除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的,均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2、第二步: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会给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会给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如果公司有税务问题(税务师事务所出具查帐报告,提供所有报表,凭证,帐本及银行对帐单); 3、第三步: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