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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效合同与无效民事行为有何不同?
释义
    两者的概念不同。
    民事行为无效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严重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绝对地不按照行为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发生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合同无效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欠缺合同生效要件,其在内容和形式上违反了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确认为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无效合同与无效民事行为区别是什么
    无效合同与无效民事行为区别:1、无效合同是指虽然已经成立,但因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法律效力的合同。2、无效民事行为是指已经成立的,严重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绝对、确定、永久地不按照行为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发生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
    无效合同与无效民事行为区别
    无效合同与无效民事行为区别:1、无效合同是指虽然已经成立,但因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法律效力的合同。2、无效民事行为是指已经成立的,严重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绝对、确定、当然、永久地不按照行为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发生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
    民事行为无效与合同无效的区别
    民事行为无效与合同无效的区别:1、民事行为无效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严重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绝对、确定、当然、永久地不按照行为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发生预期效力;2、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
    民事行为无效与合同无效
    民事行为无效与合同无效不同。民事行为无效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严重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绝对、确定、当然、永久地不按照行为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发生预期效力;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有什么区别
    在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应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首先,恢复原状是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恢复原状还包括:支付孳息;支付对方为维护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范围可以通过协议约定等方式确定。
    
     该内容由 李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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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1: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