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共用房产如何离婚? |
释义 | 夫妻双方离婚的,对于共有房产可以协议确定所有权归属问题,协议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可以竞价取得;如果只有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可以将房产分给该方,并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由取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在经双方同意后,可以将房产拍卖或变卖,就价款进行分割。 一、父母出资买房如果离婚了房屋归谁所有 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双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房子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依照出资份额共有,离婚时夫妻双方按照父母的出资比例分割。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认定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为共同共有,如何分割由双方协商。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婚前房产证加女方名字离婚能分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一方婚姻购买的房屋,在房屋产权证书上加上对方名字的,应视为当事人以共有的意思向对方进行部分赠与,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如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法院可以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有由双方竞价取得房屋所有权。如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法院可将房屋判归该方所有,但是需要向对方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如双方均不主张的,法院经双方同意后,可将房屋进行拍卖或变卖,就价款进行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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