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是否一直都是天? |
释义 | 职工产假178天全是生育津贴吗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计算公式为: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30(天)×假期天数。其中,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重庆生育津贴支付标准 一般有下面几点规定: 1、假期天数:(1)2012年的新劳动法规定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较之前90天产假增加了8天;(2)晚育假增加30天(新劳动法中未曾出现晚育假,地方出台的生育办法可能会增加此假期);(3)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产假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成都市生育津贴怎么算? 1、《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审批表》; 2、身份证; 3、住院费用原始票据; 4、出院证; 5、生育指标; 6、婴儿出生证/其它医学证明; 7、婚姻证明; 8、个人结算性存折(个体参保人员); 9、《异地生育医疗机构基本情况表》(异地生育)。 青岛市生育津贴怎么算的 可以通过单位申领生育津贴,职员本人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卡、身份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即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单位职工生育津贴审批表、青岛市个人结算户存折帐号给单位即可。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千万社保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即可。 员工休产假期间生育津贴怎么算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 该内容由 胥家山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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