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有效期是三个月。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法律依据:《建筑法》第八条 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除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