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后的职业转换费用可以多次领取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工伤保险制度下,工伤职工在经过治疗和康复后依然无法从事原工作时,可以通过职业转换来实现再就业。而职业转换费用在领取时要符合一定条件,且每位工伤职工只能领取一次。 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因工致残后,经认定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应当根据职业能力和工伤残疾等级,提供职业转换服务。” 2.《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职业转换服务包括职业转换咨询、职业技能培训、岗位适应性测试、职业介绍、岗位适应性辅导、就业创业培训和创业支持、劳动能力评估、职业扶贫和职业康复等等。职业转换费用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给予一定的补贴,工伤职工之间不得相互调剂和流转。工伤职工只能领取一次职业转换补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因工致残的劳动者,失业后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已参加职业培训并通过培训考核的,可以参照失业保险待遇的供给标准,发给一定的生活费。” 综上所述,工伤后的职业转换费用只能领取一次,且需要符合一定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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