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上诉人(原审诉讼地位):×××,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上诉人(原审诉讼地位):×××,……。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作出的(××××)……民初……号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人民法院(××××)……民初……号驳回管辖权异议民事裁定书; 2、本案移送××××人民法院处理。 上诉理由: ……(写明不服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的事实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上诉状副本×份 上诉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