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转让协议的确定方式有: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所以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债务人后,才可以确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五百五十条 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 第五百五十三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