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首先写清楚本公司于某年某月某日经法律程序转让给某公司。并表示该公司同意继续承担本公司转让前所有的债权债务,并办理法律手续。今后由于原债权债务引起的纠纷和造成的一切后果,其责任概由新公司承担,与本公司无关。最后要写明本公司名称和新公司名称。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