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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收房不拿钥匙要交物业费吗
释义
    不收房不拿钥匙一般要交物业费。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交付后,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都已提供约定的物业服务,业主不能以未拿钥匙、未入住等原因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费具体是指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不交物业费不给钥匙
    不交物业费不给钥匙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如果业主已按合同约定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开发商就应该履行其向业主交付房屋的义务。业主是否向物业公司缴纳了物业费,不能作为开发商向业主履行交付房屋义务的前提条件。
    当时没有接到交房通知,没有接到钥匙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不拿钥匙已交房的要交物业费,未交房的不需要交纳。房屋交付后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都已提供约定的物业服务,业主不能以房屋未入住、未拿取钥匙等原因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第六十五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你好,我的房子钥匙还没有收到,不需要交物业费
    不拿钥匙是否要交物业费需要视情况而定:1、与开发商办理了交房手续、拿到钥匙,就要开始交物业费,房屋交付后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都已提供约定的物业服务,业主不能以未交钥匙、未入住等原因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2、如果还未交房则不用交物业费。什么情况下可拒交物业费1、验房不合格,开发商在进行房屋交付时应向购房人提供房屋验收合格的证明;2、开发商延期交房,开发商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购房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开发商承担;3、二手房前业主欠交,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4、物业公司提供的额外服务,如果物业公司提供合同未约定或者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那么业主将有权拒交物业费,即便物业公司起诉业主,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第六十四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六十五条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名义,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交房三年未领钥匙现在想拿钥匙物业要求交三年物业费?
    不拿钥匙是否要交物业费需要视情况而定:1、与开发商办理了交房手续、拿到钥匙,就要开始交物业费,房屋交付后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都已提供约定的物业服务,业主不能以未交钥匙、未入住等原因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2、如果还未交房则不用交物业费。什么情况下可拒交物业费1、验房不合格,开发商在进行房屋交付时应向购房人提供房屋验收合格的证明;2、开发商延期交房,开发商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购房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开发商承担;3、二手房前业主欠交,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4、物业公司提供的额外服务,如果物业公司提供合同未约定或者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那么业主将有权拒交物业费,即便物业公司起诉业主,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第六十四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六十五条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名义,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新房未拿钥匙是否该出物业费?
    没入住新房的业主仍要交纳物业费。在房屋已经交付,产权登记办理完毕后,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都已提供物业服务,业主不能以住宅未居住等原因拒绝缴纳物业费。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第六十五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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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3:1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