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经过公证的遗嘱具有很强的证据效力和证明效力; 2、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 4、口头遗嘱,遗嘱人只能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里口头遗嘱; 5、录音遗嘱,是由录音机录制下来的遗嘱人口授的遗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