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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去哪里做伤残鉴定
释义
    法律分析:
    一般是由单位去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做工伤鉴定。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员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30日内去申报工伤。如果单位不去的,职工一方可以在1年内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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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5:0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