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按规定,在我国以下情况可以适用刑事和解:1、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比如自诉案件,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和侵占案,因为可能判处的刑罚较轻,所以是允许刑事和解。2、除渎职犯罪以外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是不适用刑事和解的。确定相应的范围后,达成刑事和解要具备以下条件:1、被告人要真诚悔罪;2、当事人和罪名要符合刑事和解的要求;3、被告人要获得被害人谅解;4、被害人是自愿和解;5、司法机关对双方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6、由司法机关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7、双方如约履行和解协议内容。签订刑事和解协议后,因为被害人受被告人胁迫、欺诈签名确认,可以提供相应证据去法院请求撤销协议。经法院查证属实的,可以不再继续履行和解协议,被告人将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最后,因为争取到刑事和解被告人可以被宽大处理,所以如果是可以和解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可以积极与被害人和解。如果双方的关系较为僵硬,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