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向被告送达文书是否有时间要求? |
释义 | 法院立案后,送达被告法律文书,一般情况下会给被告一个月的举证期限。也就说,从立案到审判至少需要一个月时间。首先,应该保证所留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法院通知能够及时告知。其次,法院立案后,会将法律文书送达被告,如起诉时,所留被告地址不够详细,或找不到被告,该案将会被中止。最后,亲自到法院问询案件办理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第一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二)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三)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四)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法院传票有哪些送达方式 法院传票送达方式如下:1、直接送达:由法院的审判人员和书记员或司法警察将应送达的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本人、代理人或同住成年家属。2、委托送达:委托其它法院代为送达。3、邮寄送达:法院送达人员将应送达的诉讼材料通过邮寄方式交受送达人。4、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拒绝签收,送达人邀请相关组织的人员到场,由相关人员见证将诉讼文书留置在受送达人住所。5、转交送达:对军队中的军人以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人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或监所行政部门转交给受送达人。6、公告送达:在报纸或其它载体上刊登公告,经过一定期限即产生送达效果。《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 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 撤销权是否是向法院进行申请 撤销权属于形成诉权,必须通过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行使。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既可以根据双方的约定,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到法院起诉。如果双方没有约定仲裁,就必须到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合同。 法院传票的送达方式 法院传票送达方式: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和公告送达。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什么情形下法院对公证债权文书不予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1)公证债权文书属于不得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2)被执行人一方未亲自或者未委托代理人到场公证等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公证程序的;(3)公证债权文书的内容与事实不符或者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4)公证债权文书未载明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同意接受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公证债权文书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被裁定不予执行后,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就债权争议提起诉讼。法条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条。 有借条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借条是能够证明双方当事人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但是有的债务人就是不肯还钱,这时候债权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有借条的钱,并且借条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向法院起诉就会胜诉。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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