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有财产要写明吗 |
释义 | 如果财产种类较多,一般在起诉状后另附清单,不需要在起诉状上直接列明。如果仅有一种共同财产,如房屋、车辆,可以在起诉状中直接列明。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代表彼此有重大的分歧,而这种分歧往往是来源于财产分配上。在这时候很多人都希望能够清楚对方所有的财产,避免对方有藏匿、转移财产的情况,于是就会要求提交财产清单。 离婚诉讼财产清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1、夫妻共同财产的种类、特征和数量。 2、原物购买时的价格,如存在购买物品的发票,应一并提交给法院。 3、财务购买日期、接受他人赠与的物品的日期、继承财产的日期。在财产分割中,取得财产的日期对于确定其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起关键作用。 4、财产来源,即这些财产是怎样取得的。 5、财产存放地点,不动产要写明坐落地,物品要写明存放处,存款要写明账号、存于何处。 6、物品现在的使用人。 二、离婚诉讼有多长时间? 诉讼离婚所花的时间长短,也属于当事人最为关注的问题。当事人关注这个问题是有道理的:可能因为法院案件太多导致时间拖延;可能因为律师办事拖沓导致时间浪费;可能因为调查取证导致周期过长等。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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